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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

2015-07-31 22:24:50  来源:武术河南

   元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元王朝统治,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建立了明王朝。同时,由于统治者采取了诸如严惩贪污,恢复发展生产等措施,因此一度出现了强盛的社会局面。明中期后,明朝政府面临着内乱外患的困境,社会矛盾十分激烈。1644年,清军入主中原。清初期,出现了史称的“康乾盛世”,但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多少缓和。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天朝帝国的大门,阶级矛盾、民族斗争和文化碰撞等相互激荡,统治者面临着一个“日之将夕,悲风骤至”的无奈局面。1911年的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满清政府,也结束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统治。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武术发展史上的繁荣期。每当我们回眸凝视这一时期那多姿多彩的武术内容时,不禁为它博大的文化气象所感叹。明清时期武术的发展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各色拳种大量涌现,门派林立,而且还出现了像少林寺这样的“武术圣地”;其次是在某种价值观下武术和气功发生了文化交叉,使得以“内外兼修”为特征的武术活动显得更为完善;另外是有关武术的论著大量问世,并形成了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本框架的理论体系;还有是明清时期的武术虽说与军事武艺仍保持相当的联系,但因本质差异使然,两者无论在技术上还是理论上的分野越来越大。
 
  一、武技训练
 
  冷兵器战场上,弓马骑射无疑是军队最重要的武艺内容,但同时也有不少其他方面的武技训练,其中有不少理论、方法与武术息息相通。从明代的武技训练内容看,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是较丰富的,如拳、枪、棍、刀及藤牌、镗钯、钩镰、斧锤等等。
 
  (一)拳
 
  两两相当的拳搏之技,明清时期又称为“白打”,并列为诸艺之末。明人朱国祯的《涌幢小品》中释“白打”云:“白打,即手搏之戏,……俗谓之打拳。”拳在武术的整个训练中,乃“武技之源”。尽管在当时的军事家们看来,“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但它一方面能“活动手足,惯勤肢体”,另一方面又是习练刀、枪等兵械的基础。因此,著名军事家戚继光在他的名著《纪效新书》中专门编有《拳经捷要篇》。此外,像唐顺之的《武编》,郑若曾的《江南经略》和何良臣的《阵纪》等军事著作中,都有关于拳法资料的记载。当然,军事理论家们对于拳法在军事上的价值肯定是有限度的。如戚继光提出,“此艺不甚预于兵,能有余力,则亦武门所当习。但众之不能强者,亦听其所便耳”,并将拳法列为诸篇之末。
 
  针对戚继光对于拳法的观点,有个问题需要稍加分析。有的研究者根据戚书中所谓的“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一言认为,古代拳法只是“活动手足,惯勤肢体”,因而,并没有多大的实战价值。事实上这样的观点模糊了“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杀还他”的战争场景与“两两相当”的个体性格斗的差异。戚继光在书中,并没有否定通过“对手功夫”而训练的拳法所具有的技击价值,其《拳经捷要篇》收录的三十二势拳法,体现出了“遇敌制胜,变化无穷”的强烈技击旨意。
 
  (二)枪
 
  枪自元明开始已被尊为“百兵之帅”,同时在当时的军事训练中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诸兵械较艺,一般都当与枪对较。军中习枪有着它自身的特点。戚继光曾云,大敌交锋与平日的个体较技不同,在千百人簇拥而去、丛如麻蓬的情况下,“岂能舞动长枪,回转走跳”,因此他提出军中习枪当“法欲简,立欲疏”,“教兵惟用封、闭、捉、拿、上拦、下拦六枪,……只此已足用”。另一位军事理论家何良臣针对具体的训练提出,先以个人的基本枪法、身法及进退步法为主,熟练后即进行两人间的长枪对较,“真正交锋”,这种对较体现了戚继光一再提倡的“既得艺,必试敌”的军事训练思想。另外何良臣还设计了一种习枪方法:
 
  “二十步外立木靶,高五尺,阔八寸,上分目、喉、心、腰、足五孔,孔大寸许,内悬圆木球。每一人执枪立二十步外,听鼓声擂紧,翻然擎枪,飞身向前戳去,以得孔内木球于枪尖为熟,五孔木球俱得为精。”
 
  显然,这种训练方法是宋代军中习枪时设木人为靶的进一步发展。关于何氏文中所设木人为何“阔八寸”,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兵短用篇》中记录的一段唐顺之的有关论述十分精到。戚继光曾请教唐顺之曰:“每见他人用枪,圈串大可五尺,兵主独圈一尺者何也?”唐答道:“人身侧形只有七、八寸,枪圈但拿开他枪一尺,即不及我身膊可也。圈拿既大,彼枪开远,亦与我无益,而我之力尽。”因兵家习枪旨在刺敌,而非以眩人目的技艺功力显示,另外,圈枪一尺与五尺相比,显然还有利于自身的体力保存,故戚继光闻说后特地注曰:“此说极得其精。”
 
  (三)棍
 
  棍同样是明代军队中的重要兵械之一,并受到了军事家们的极力推崇。首先在训练价值上,明军事家俞大猷说过这样一句话:“用棍如读《四书》,钩、刀、枪、钯如各习一经。《四书》既明,六经之理亦明矣”。大猷此言,得到了戚继光等人的赞同。在实战功能上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中指出,战场上“敌人盔甲坚固,射之不入,戳之不伤,逐用棒一击则毋向,甲胄之坚皆靡”。注重实用的俞大猷棍法在明军中流传较广,并受到了戚继光、何良臣等人的推崇。军中习棍,方法简单实用,按《阵记》要求,即是“切去了走跳虚文”,是“用一打一揭棍法习之”,在单练基础上注重两人对打,对打必须“声重有力,不做等候相待之套”。但是这种真技较艺不是主张“以硬犯硬”的牛斗,而是如《剑经》中所说的要讲究阴阳之变,“顺人之势,借人之力”。为此,俞大猷在他的棍术理论中提出了“旧力略过,新力未发”及“刚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后,彼忙我静待,知拍任君斗”的“拍位”理论。
 
  众所周知,《剑经》一书本为棍法,然为何俞氏要将棍法称作“剑经”,俞、戚诸人并未明言。民国时期的唐豪在他的《中国武艺图籍考》中曾说:“其所以名为剑者,盖中国古以剑为重”,向恺然则进一步注曰:“俞虚江所著《剑经》,以棍为基,而通其法于各器。其以‘剑经’名篇者,盖以剑为诸器之祖,而兹篇棍法之所自出也”。唐、向两位的解释无疑是很有启发意义的。茅元仪的《武备志》中云:“古之言兵,必言剑”,剑乃兵之代称。俞大猷称习棍“如读《四书》”,并云“若能棍,则各利器之法从此得矣。”这一点在别人的论著中也有相同表述。明代少林臣子程宗猷则将棍称为“艺中魁首”,“凡武备众器,非无妙用,但身手足法,多不外乎棍”。但仅这样的解释仍有空疏之嫌。近来有的学者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俞氏可能将长剑技法融入到了棍法之中”,“不然何以称棍法著作为《剑经》”?通读《剑经》,俞氏将短兵剑技融于棍中的技术特点也是不难体会到的。首先,俞大猷提出,“若能棍,则各利器之法从此得”,可见其棍兼有长短之利,而戚继光更将棍列为短兵,“一入长兵之内,惟我短兵纵横”。其次,《剑经》中有为作者推崇备至的“后人发,先人至”一言。而此等理论早已见于先秦之时的《庄子·说剑》中:“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两者可谓一脉相承。另外,即使在当今的一些流传有绪的传统棍法中,仍可见到融有剑技特色的孑遗(如西北鞭杆)。
 
  (四)刀
 
  据《江南经略》及《阵纪》等书所记,明代的刀法有十多家之多,如偃月刀、太平刀、定戎刀、凤嘴刀、将军刀等,但在戚继光等人看来,“世传刀法甚多,使其妙者绝寡”。如“偃月刀,以之操刀示雄,实不可施于阵也”。而使明代朝野震惊,并稍后即在军中开展训练的刀法,是传自日本的倭刀法。
 
  日本刀自宋代已输入中国,而刀的技法,据史料当是明中期时传入的,那是在嘉靖年间的东南沿海倭患中。历史上,日本深受中国刀剑技艺的影响,它在吸取了中国剑法“持短入长,倏忽纵横”特点的基础上,经过日本人民长期实践,形成了朴实多变,“奇诈诡秘”的日本刀法,加上刀的制作精良,因而使当时武备积弛的中国军队难以应付,以致有人惊呼“倭寇刀法天下无敌”。致于实用的日本刀法引起了当时许多朝野人士的注意,他们深感日本刀法“甚利于步,古所未备”,于是认真总结、研究日本刀法的特点,并与中国刀法相结合,从而推动了中国刀法的发展。唐顺之曾对此总结道:“是倭人肆其巧于中国,而中国习之者也。”戚继光就是其中一位在这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人物。
 
  嘉靖辛酉年(1561年),戚继光在浙江对倭作战中获得了一本日本刀法的“倭夷原本”并“从而演之”,这就是著名的“辛酉刀法”。“辛酉刀法”主要由两部分内容构成,前半部分是用日本文字写成的“隐流之目录”及七式原日本刀法图,其后半部分的十五式是戚继光“从而演之”的刀式图。茅元仪的《武备志》卷86《教艺》中曾云戚继光的辛酉刀法“此法未传”,依此,这一刀法在当时的传播看来也就相当有限。
 
  戚家军中的刀法练习是这样的:如假设敌手是步兵,则二人一排,用木刀相互对砍,“举落疾速,不使人乘隙得犯为上等”;如假设敌手是骑兵,则持刀者“以原习倭刀进法”,下砍马腿,上砍马头。在戚氏看来,军中武艺不是应付官府的公事,而是“杀贼救命”的“贴骨勾当”。因此,他对军中的刀技训练也是一切以实战为原则,并以此作为考核的标准。“以木刀对砍,举落疾速,不使人乘隙得犯为上等,舞生和对熟为中等,舞熟而对生者为下等”。所谓“对生”,即对砍中动作慌乱不知防守者。明代戚家军内广习日本刀是有代表性的,但绝非一家。
 
  据有的学者考证,直至明清之际,在坚持抗清的南明军中,仍有人用日本刀。但日本长刀及其刀法在清军的武器装备和训练中逐渐失去踪影,而在民间却得到了衍传。
 
  (五)素质训练
 
  身体素质同样是军队中的基本训练内容。戚继光在他的《纪效新书》中系统地提出了练手、练足和练身之法。该书的《比较武艺赏罚篇》中有如下一段论述:“凡兵平时所用器械,轻重分量,当重于交锋所用之器,重者既熟,则临阵用轻者,自然手捷,不为器所败矣,是谓练手之力;凡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如古人足囊以沙,渐渐加之,临敌去沙,自然轻便,是练足之力;凡平时习战,人必重甲,荷以重物,勉强加之,庶临战身轻,进退自速,是谓身之力。”
 
  显然,戚继光主张的以上训练方法,实际就是一种以“临敌”为出发点的负重训练法,以此来增加军士的肌肉力量和耐力。在训练中,有时需要“渐渐加之”,而有时则须“勉强加之”,反映了针对不同的要求而采用的不同训练方法方式。
 
  由于当时军队中的武技训练受到了社会上一些“徒支美观”的花套武术影响,因此明清两代的不少军事家和朝廷大臣对此提出了强烈批评,一致主张军队训练应是“真可搏打”的实用技艺。如戚继光就坚决罢斥那些“左右周旋,满片花草”的东西,认为“绕身纵横,此游方教师单人对击,饰观者之目则可”。以“身法架势”为特点的军中花式武技,发展至清代风习依旧,故连嘉庆帝也曾针对绿营的这种训练之弊下谕斥责曰:“今绿营积习,于一切技艺率以身法架势为先,……不过炫耀观瞻,于讲武毫无实效”。明清诸人的以上意见,正好反映了与军事武艺有着不同文化属性、但在形式上有其雷同的民间武术,对当时军队武技训练产生了深刻影响这样一个不争之事实。
 
  二、武举制、武学的沿承及废止
 
  明代武举制早在明初期的洪武年间就曾讨论过,但并未实行。原因是在于朱元璋本人认为:“析文、武二途,轻天下无全才矣”,而三代之时文武兼备,因此,“今又欲循旧,用武举,立武学,甚无谓也”。明代开科武举,始于英宗时期。明代武举考试分为乡、会、殿三级,考试形式有武的弓马和文的策论两种。弓马骑射的武试内容,到了明穆宗和明神宗时,有了一定变化。当时有人提议,“武科当以技勇为重”,万历年间,朝臣中又有人“请特设将材武科,初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等法”。尽管此建议未得施行,但这一情况既反映了当时朝廷急需各种武技人才的状况,同时也或多或少透露出武术与军事武艺在某种文化价值上的重合性。
 
  明代武举制的实施与推广,为广大社会习武者提供了一条晋升之途,并且通过这一方法当时也选拔出了一批军事人才。像著名军事家俞大猷、戚继光等人,都曾中过武举。
 
  明代武学的设立,始于明初建文元年(1399年),“置京卫武学教授一人”,管理武学事宜。至英宗时又设两京武学。武学中的学习内容主要是习演弓马及课读《武经七书》及《百将传》等书,另外还相应制定了整套的规章制度,包括入学的生员资格、所学科目、操演考试及擢用奖赏等。明代武学中的习学内容有多少与武术有关,现有史料中难见这方面记载,但它的存在对于推动当时社会的习武之风,应该是有其一定影响的。
 
  清朝自诩“以武功定天下”,因而重视通过武举制来选拔将才。清代的武举考试分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中童试者称为“武秀才”,亦称“武生”,中乡试者为“武举人”,中会试者为“武进士”。殿试则由皇帝主持,按成绩分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即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二甲十多名,为“武进士出身”;其余为三甲,乃“同进士出身”。考试内容亦分文武两场。武考射箭及刀石,文考策论。射分马射、步射及测试力量的开弓,刀是舞弄八十斤、百斤、一百二十斤之大刀,石是把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的巨石搬离地面一尺。由此可见,清代武考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试者的射箭水平及力量素质,其他有关武术内容并未涉及。当然,在明清两代的武举考试中,也有一些民间习武者考取了武举的。如康熙年间河南梅花拳传人杨炳,就曾中了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的武探花。但这一中举,显然不是依靠拳棒功夫而得。相反,即便有人仅以娴熟的拳棒功夫跻身军旅,也未必会有勋业建树。明人谢肇淛的《五杂俎》卷中记载了一位名李通的人十八般拳棒技艺样样皆能,但选入军中后“卒不以勋业显”。为此,这位明万历年间的进士随即在文中提出了一个设问:“何也?”当然,这个设问并非是谢氏真正对此问题的困惑,而是通过反问的形式来表明他对武艺和武术不同功能的看法,因为像拳棒之技“用于战场,未必皆利。”其后,清雍正皇帝在一份“禁止拳会谕旨”中也表示过类似的观点。他说,如果习练拳棒“实有膂力,勇健过人,何不学习弓马,或就武科考试,或投营伍食粮,为国家效力?”虽说清皇朝颁布此谕的目的是企图将“星火甫燃”的民间习武活动纳入到统治当局的政治秩序中去,但从中也透显出在雍正帝视野里拳棒的武术与弓马的武科之间的差异。
 
  清末,火器在军事战场上已广泛应用,培养与此相适应军事人才的武备学堂也陆续建立。因此,以弓、马、刀、石为内容的武举制显然已落伍于时代发展。光绪24年(1898年),内外朝臣都提出要变更武举旧制。两年后八国联军的入侵再次显示代表两种生产力水平的武器之优劣。于是光绪27年(1901年),清廷正式下令废止武举制。武举制作为古代封建社会选拔军事人才的考试制度,从唐武则天时创立到清末废止,一共断断续续延续了约1200年,最终因属于冷兵器时代的军事武艺的结束而走到了历史尽头。然而,武术却并没有因军事武艺的告终而打上一个休止符,相反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开展。这种同一历史条件下的不同发展走向,正是由两者不同的文化属性所决定的。
 
  三、拳种门派的大量涌现
 
  套路是中国武术文化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套路的正式记载,宋代已出现,但尚未有其名称,而发展至明代,冠以各种拳名的套路已蔚为可观。仅据戚继光的《纪效新书》所记,已有16家之多,而像郑若曾的《江南经略》和何良臣的《阵纪》等书中,记载又有不同,并且像“少林拳”、“内家拳”等拳种名称,以上书中均未被提及。入清后,各地出现的拳种名称更为繁多。有很多至今沿传不衰的拳种都是在那个时期内形成的。从名与象的角度分析,一个完整的拳种套路应该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拳种名称,二是相对稳定的动作技术结构。因此,大量拳种名称的出现,构成了明清时期武术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武术界内所谓的拳种门派,一般是指除了拳外还包括器械及技理功法在内的“一门艺业者”。
 
  明清时期的拳技,在结构内容上,一般可分为“拳势”和“拳路”两大部分。关于拳路,郑若曾的《江南经略》中有其记载,当是指预设性编排的套路而言;所谓拳势,在明清两代的武术理论中,不仅是指拳技的成型定式,更是指一种生生变易的招术“法势”。明代的唐顺之曾为“拳势”作过一个经典性的诠释:“拳有势者,所以有变化也,……可以守,可以攻,谓之势”。清代康熙年间梅花拳传人杨炳的《习武序》中也提出过类似看法:“把者,握也,操也;势者,因利而制权”。
 
  为了能对明清时期的拳种形成、发展有个基本了解,下面根据史料就其中一些至今仍有影响的拳种作一简略的历史脉络勾画。
 
  1、太祖拳
 
  从拳名上看,太祖拳是托名于宋太祖赵匡胤的一个拳种,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和何良臣的《阵纪》中均有记载。由于宋太祖为赵姓,故在《武编》等书中又记作“赵太祖长拳”或“赵家拳”。在明代,《纪效新书》中将此列为“古今拳家”第一家,明人王圻的《续文献通考》卷166中在记述当时各家拳法名目时,也将此排在第一位,当时主要流传于山东、江南诸地。入清后,以“太祖”为名的拳种流传更广,南北皆有,有的地方还在拳的基础上发展成门派,称曰“太祖门”。
 
  明代太祖拳的具体技术特点如何,今天难以遽言,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太祖拳门属长拳类,这是明人记载中都一致的。二是《武编》中明确指出,“赵太祖长拳多用腿”,这一技术特点在《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中亦有清楚映证,其三十二势拳法中许多地方强调用腿。如第二势“装腿横拳相兼”,第四势“披挑腿左右难防”,第七势“悬腿虚饵彼轻进,二换腿决不轻饶”等,许多拳势中都体现出“腿”的技击作用。
 
  据调查材料,除了拳外,后世的太祖拳门中还有刀、枪、棍及各类练功方法。
 
  2、少林拳
 
  作为少林武术的少林拳系,据史料,当形成、扬名、绵延于明代。明代,少林寺僧习武活动中首先发展起来的是棍术。在明中期,少林棍已被戚继光、何良臣等人所重视,被称为“今之有名者”,稍后茅元仪的《武备志》中则有“棍宗于少林”之说,为武技中的“无上菩提”。尤其在明中期东南沿海的抗倭斗争中,少林武僧曾以棍技大败手持利刃的倭寇,这更使少林棍法名扬天下。然除了棍技外,当时少林武僧的习武中还包括拳技及其他器械活动。如唐顺之的“峨嵋道人拳歌”中有“少林拳法世所稀”之句,万历年间学者谢肇淛的《五杂俎》中亦记有“少林寺拳法”之语,而明人文翔凤的《嵩游记》中则记载了作者观看到的少林武技,归观六十僧以“掌搏者,剑者,鞭者,戟者”。另外,少林武僧洪转还著有《梦绿堂枪法》。明清之际,少林寺已以“拳勇名天下”,“今之武艺,天下莫不让少林焉”,被视为外家之代表,以致“今人谈武艺,辄曰从少林寺出来”,继而有了“天下武功出少林”的美誉,集中凸现了少林武技对当时社会产生的深刻影响。
 
  然而,少林寺的习武活动在明清两代有着不同的形式。明代的少林武僧曾作为明王朝的一支准军事力量“强兵护国”,负有对外御敌、对内维护统治及有时还对军队进行武技训练的职能。为此,朝廷还一度设有官职,后人所云的“少林僧兵”,事实上也指此而言。但在有清一代,至今尚未见到一条有关少林僧人被官府征调的材料。可以说,这是明清两代少林武术不同活动格局的明显区分所在。乾隆四十年(1775年),刚调任河南巡抚的徐绩曾请几位少林和尚前往兵营教习枪法,即遭乾隆帝严厉痛斥:“僧人既经出家,即应恪守清规,以柔和忍辱为主,岂容习为击刺,好勇逞强?有地方之责者闻之,当设法潜移默化,何可转行招致传授,令售其技乎?且以僧人教习营兵,既属非体,且使人传为笑谈。徐绩何不晓事若此?著传旨申饬”!
 
  乾隆帝的这番申饬之谕,再清楚不过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清两代朝廷当局对少林武技的各自态度。入清后,由于清王朝的专制统治及严禁民间习武,素负盛名的少林祖庭受到
 
  朝廷的严厉监控,但少林拳棒仍通过民间及秘密结社的途径向社会传播。乾隆四年(1739年)河南巡抚雅尔图的奏文中说:“少林僧徒素以教习拳棒为名,聚集无赖、邪教之人,专意煽惑此等人入伙”。由于清廷官府对少林寺习武活动的高度注意,因此清代少林习武就转入一种非公开状态,道光八年(1828年)三月,朝廷官员庆麟祭祀嵩山时曾住少林寺。事后,他在《鸿雪因缘图记》中记述了那天观看“少林校拳”的情况。开始庆麟询问少林拳法时,寺僧“讳言不解”,后“谕以少林拳勇自昔有闻,只在谨守清规,保护名山,正不必打诳语。”方丈这才含笑同意,“乃选健僧校于殿前,熊经鸟伸,果然矫捷”。
 
  尽管少林寺僧公开的习武活动遭到了清统治阶级的严禁,但少林武名在民间的影响越来越大,“少林”一词已远远超过了自身应有的地域影响而成为一个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文化符号。正因为这样一种历史文化背景,所以清代少林之名才有可能被各地风云而起的各类民间秘密结社所借用。如南方天地会会簿中所记的南少林故事,北方教门组织中出现了“少林青主教”(又名少林神打),拳会组织中出现了“少林会”等。
 
  3、内家拳
 
  这里介绍的内家拳,并非近代开始所指的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掌之属,而是指在明代流传有绪,入清后则逐渐势微的一个拳种流派。关于内家拳的起源,黄宗羲的《王征南墓志铭》和其子黄百家的《内家拳法》等书中记是始于张三丰(峰),但缺乏具体的史料佐证。据《王征南墓志铭》及《宁波府志》所记,大约明正德年间,内家拳在陕西一带流传,“而王宗为最著”,其后,浙江温州人陈州同师从王宗,将内家拳流传到南方,其中以嘉靖年间的张松溪为最有名;随之,内家拳又传向江苏昆山。上述几份资料中,对于明中期后的内家拳传人谱系有着较为详细的勾画,但据王征南弟子黄百家所言,内家拳自他以后已成“广陵散”,民国时期也有学者如唐豪认为,“内家拳已于清初失传”。是否如此,难以断言,因明末清初内家拳在江、浙两地传播甚广,黄百家乃王征南一脉。但是,内家拳作为一种动态文化,在历史的演变中,其内容与形式也必然随地域之差异、年代之变迁而发生衍化。
 
  从史料可知,明清时期的内家拳风格是“以静制动”,以区别于“主于搏人”的外家。《王征南墓志铭》和《宁波府志》中都记内家拳搏人“皆以其穴,有晕穴,有哑穴,有死穴,相其穴而轻重击之,无毫发爽者”,“一如铜人图法”,稍后黄百家的《内家拳法》中也注有“穴法若干”。搏击相以穴位,可见是内家拳理的一大特色,反映出古代武术与传统中医学中经脉穴位理论的结合。另据《内家拳法》所记,明清时的内家拳主要由“六路”和“十段锦”组成,“大约六路练骨,使之能紧,十段锦紧后又使之放开。”其中包括手法三十五,步法十八。尽管“六路”“十段锦”及各种技法名称至今尚存,但艰涩难明,诚如黄百家所说:“木牛流马,诸葛书中尺寸详焉,三千年来能复用者谁乎?”
 
  4、梅花拳
 
  梅花拳是清代北方地区传承有绪的著名拳种,同时也是一个甚有影响的民间拳会。关于该拳的起源,据现有资料基本可以断定,它出现在明末清初之时。梅花拳的内部的拳谱、经卷上说,它的开创者是收元老祖,显然这是个虚拟的民间教门人物,而真正的早辈传人,是江苏徐州的张三省,张将梅花拳传给了徐州铜山县人邹宏义,后来邹宏义寓居河北,其子邹文聚北上寻父,最后定居河北平乡县,此后梅花拳就在华北地区流传。梅花拳传至第8代,有一位名叫张从富的人将原有的梅花拳进行了改造,其特点是架子较小、紧凑。为了区别于邹家所传,后来的梅花拳弟子就将邹氏的梅花拳称为大架,张从富的梅花拳称为小架。
 
  梅花拳的内容大致可分为拳、器械和功法三部分。梅花拳的徒手拳式可分为桩步和行步两大部分,其器械除了刀、枪、剑、棍之外,还有一些特异兵器,如落子枪、护身披、风火轮、五虎锛等。
 
  梅花拳的功法活动中除了像排打功、“金刚指”等硬功练习外,还有深受民间教门文化影响的气功活动。
 
  清代梅花拳,主要是在华北地区的山东、河南、河北一带传播,而这里也正好是民间教门的活动渊薮。因此,梅花拳受到了民间教门强烈的文化影响,在它的整个习武活动中明显反映出一种浓郁的教门神灵色彩。比如,它把自己的创拳者称为收元老祖,另外,在有些习武活动中还有焚表拜神的习俗,就是有些梅花拳组织本身,也自称为教。
 
  清代,梅花拳以特有的组织特点和习武方式活跃在北方地区的广大乡村。清代末年,河北威县的第14代梅花拳传人赵三多率领梅花拳弟子参加了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失败后,赵三多坚持抗清灭洋,最后在清政府的残酷镇压下起义失败,赵三多壮烈牺牲。由于梅花拳在义和团运动中的这一作用与影响,因而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也就成为史学界义和团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5、八卦掌(拳)
 
  关于八卦掌起源,近代以来影响最大,传播面最广的是所谓董海川创拳说。其梗概是说董海川自幼喜武,长大后性喜遨游,有次至南省,迷路山中,遇一道士,将他引到庙中,并传与一种以绕圆走化为特点的武技。董海川返里后即招徒授技,从此八卦掌在社会上逐渐传播开来。显然,这是个古已有之的“遇仙模式”的再版。20世纪80年代,也有的研究者认为八卦掌是董海川将道教的“转天尊”与拳术相结合而成。不过此说目前尚缺乏确凿的材料来加以证实。包括八卦掌在内的中国武术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据史料分析,清代八卦掌的出现应该与当时民间教门中的八卦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八卦掌又名八卦拳。长期以来这在习武人群中是得到公认的。从认识论角度讲,对于一个拳种的界定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即名称与技术特征。因此,对八卦掌的历史梳理也不妨从这两个方面着手。就名称而言,根据清代档案材料可以确定,至少不晚于乾隆中期,八卦拳名已出现在八卦教组织内的习武活动中。八卦教是清代著名的民间教门之一,最早出现在康熙年间,开始八卦教并无明显反抗行为,但随着朝廷对民间教门的剿杀,乾隆时期的八卦教内习武之风已很盛,而八卦拳名最早就出现在乾嘉时期有关八卦教案的文档中,并且习练者基本上都为八卦教徒。因此可以说,八卦教是滋生八卦拳名的一个文化土壤,如同洪拳拳名孕育于洪门组织一样,否则在清代的华北大地上,是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出现八卦拳名来的。
 
  接着不妨从技术特征上进行分析。众所周知,周而复始的转圈是八卦掌的最显著特征,后来的习武者,也有人将此称为“八方步”。有关“八方步”的记载早见于清代嘉靖年间八卦教档案中,八卦教将世界分为八方,八方者,乃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方步名反映了八卦教的思想观念。又如,在近代的八卦掌理论中有所谓“三盘功夫”,是指转圈习掌中表现出来的高、中、低三种架势,而“三盘”之说在嘉庆时的八卦教习活动资料中也已有记载。究其来源,则出自八卦教中“位列上中下,才分天地人”的三盘理论。
 
  由此可见,清代乾嘉时期的八卦拳无论是拳名还是技术特点,都与后来的八卦掌有着非常相近之处,而凡此种种,均与清代八卦教有着密切的文化联系。值得指出的是,武术作为一种动态文化,乾嘉时的八卦拳必然会在历史的变迁中发生种种演变。所以,若是我们非得要拿今天的八卦掌动作模式去套合前代的八卦拳,则不免犯了刻舟求剑的毛病了。
 
  6、形意拳
 
  形意拳又名“心意拳”、“心意六合拳”或“六合拳”等。关于形意拳的历史起源,明清朝野史籍文档中未见记载。据传抄的拳谱资料和口碑传说,其早辈传人当是山西蒲州人姬龙凤(丰)。一份雍乾时期的《六合拳谱》序言上说,当时拳种繁多,不知创自何人,“惟六合出于山西龙凤姬先生。先生明末人也,精枪法,人呼为神”。对于姬龙凤的创拳过程,旧时有不少传闻故事,或说他因观鹰和熊的搏斗而悟,或说他在终南山遇异人被授予拳谱而创拳等,显然均属民间巷里之谈。而《六合拳谱》上记是姬龙风在精熟枪法基础上“变枪为拳,理会一本”。
 
  早期的形意拳是“拳名六合,前后各有六势”,技法上强调“一势变为十二势,十二势仍归一势”,所谓“形之变也”。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部拳谱中较早地提出了“六合理论”:“六合者,心与意合,气与力合,筋与骨合,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是谓六合”。其中除了“筋与骨合”一语外,其余几合均与稍后的“内三合”、“外三合”的六合理论完全相同(“筋与骨合”后改为“意与气合”),可见其理论影响之深远。
 
  清代,形意拳随着在不同地区的传播,形成了河北、河南和山西三支既有联系,又有各自技术风格的流派。其拳除了单练外还有多种对练形式及刀、枪、剑等器械练习。
 
  7、太极拳
 
  关于太极拳的起源,旧时曾有几种传说,或曰创自唐代许宣平,或曰出自宋明之时的张三峰(丰)等。据近代唐豪考证,太极拳首创于河南温县陈家沟的陈王廷。陈王廷明末清初人,在稍后的《陈氏家谱》中被称为“陈氏拳手刀枪创始之人”,可见,陈王延是个晓谙武技者。旧时,陈氏族中遗有陈王廷的一首长短句,云,“叹当年,披坚执锐,扫荡群氛,几次颠险,……到而今,年老残喘,只落得黄庭一卷随身伴,闷来时造拳,忙来时耕田,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可见陈王廷早年曾有军旅生涯,年老后寄情黄老,并创编太极拳技,以教族内子孙。早先的太极长拳谱与戚继光《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中所收录的势名歌诀有许多地方十分相近。依此,陈王廷所创之拳可能是吸收了戚继光的三十二势拳式,并与《黄庭经》的导引、吐纳方法相融合而成,这也即后来武林中所推崇的陈式太极拳。陈式太极拳的技术特点是有刚有柔,对内讲究意气运动,对外体现为螺旋缠绕。
 
  陈家沟的陈式太极拳传至陈氏第十四世陈长兴时,始传外姓河北永年人杨露禅。杨露禅后将原来陈式太极拳中的发动和跳跃等动作进行改革,成为另一种舒展大方、动作灵柔的太极拳种,世称杨式太极拳,其后又逐步发展出了武(禹襄)式、孙(禄堂)式、吴(鉴泉)式等多种太极拳派。各派太极拳尽管在动作风格以及套路组合上各有所长,各成一派,但无论在技击旨向还是总体特点上,都体现出某些基本共同点。比如,在技击特点上都明显反映出一种“纵放屈伸人莫知,诸靠缠绕我皆依”(陈式太极拳《拳经总歌》)的以静制动、以柔克刚;在训练中都讲究沉肩垂肘、虚实分明、上下相随等的技术要求。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清代形成的太极拳理,是当时诸家拳种理论中比较系统的拳技理论,特别是乾隆年间山西人王宗岳所写的《太极拳论》及《太极拳释名》等,运用中国古典哲学中的太极阴阳五行学说,构建起了一个太极拳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形成,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古代武术理论与古典哲学文化的最终契合。
 
  8、洪拳
 
  洪拳是南方闽、粤地区的代表拳种之一。关于其起源,过去有些记载沿承民间传闻,称其是由“福建茶商洪熙官”所创,这显然为巷里之谈的小说家言。根据天地会内部材料可知,洪拳出自所谓的(南)少林之中。如咸丰年间的《洪门问答》中有句云:“武从何处学习?在少林寺学习;何艺为先?洪拳为先。有何为证?有诗为证:猛勇洪拳四海闻,出在少林寺内僧”。对于南少林与洪拳的关系,唐豪早在40年代初期所写的《少林拳术秘诀考证》中就有剀切论及。他提出,福建南少林有二,一为泉州少林,源出小说《万年青》,“其建置待考”,另一为福州少林,“出洪门传说”,而洪拳实出于洪门组织。
 
  作为寺院建置的南少林,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时福建的泉州与莆田两地均有报道,不过依据的资料不足。90年代后期,一些确凿的考古材料和文献史料告诉我们,福州附近的福清地区,宋明之际确有过一座少林院(寺)。历史上福清少林寺的存在当毋庸置疑,但目前尚未发现有关此寺院僧徒习武方面的材料,其与武术到底有何种关系,尚待武术理论界与其他学界人士的进一步研究。至于“洪拳”一名的出现,当与洪门中的帮会语言有关。旧时洪门中有所谓“入到洪门尽姓洪”之语。故而其内部棍被称为“洪棍”,兵被称为“洪兵”,由此,所习之拳也就称之为“洪拳”。洪门中有首“洪拳诗”云:“武艺出在少林中,洪门事务我精通。洪拳能破西鞑子,万载名标第一功”。据此,唐豪有关洪拳实出于洪门组织的观点,至今仍有说服力。
 
  还有个问题需要说明。在近代的一些公私武术著述中,有人往往将“红拳”写成“洪拳”。事实上,这两个拳种形成于不同的地域文化。简单说,“洪拳”为南方拳种,源出于会党的洪门,而“红拳”则流播于北方的民间教门和拳会之中,乃为北方拳种。历史上之所以有人将“红”混同于“洪”,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两字谐音,并均自称出自少林寺。“洪”者,暗寓明代“洪武”年号,明帝朱姓,朱者,红也。洪门是个具有强烈民族情结和反抗意识的庞大会党组织,并在清中晚期声誉日隆。将“红”写成“洪”,可以使习拳者获得一种文化心理上的历史自豪感。
 
  四、刀、枪、剑、棍四种兵械技艺的发展
 
  1、刀法
 
  从史料可见,明代的刀型和刀法已相当丰富。不过由于受宋代以来民间花式套子的影响,民间许多刀法在军事家们看来“刀法甚多,传其妙者绝寡”。因此,当军事家们勇于学习日本刀法之时,一些民间武术家也纷纷习练此技。如明后期的安徽休宁人程宗猷,为了学习日本刀术而遍访其法,最后师从浙江刘云峰学技,“颇尽壸奥”。可能由于语言上的问题,刘云峰的刀法“有势有法而无名”,程宗猷为了使后来习学者易于记忆,便于练习,于是就“依势取像拟其名”,并将其按照中国的习武方式编成刀势相承的套路,这就是今天见到的《单刀法选》。
 
  明末武术家石敬岩,除善枪技外,也曾习练日本刀技,据他的学生陆桴亭云,敬岩昔年“与浙人刘云峰同学倭刀,尽其技,故公言步战惟长刀最胜”。崇祯三年,湖北麻城的农民起义中,有许多起义者挥舞倭刀与腐朽的明王朝统治者展开了殊死斗争。至清初,著名学者吴殳精研武术,他对“双手执一”的日本刀法也做了一番整理与研究,著成一部《单刀图说》,收录在他的武术名著《手臂录》中。从程宗猷到吴殳,反映出明清时期的中国武术家学习日本刀法进入了一个力图糅合创新的阶段。
 
  在明清期间许多人纷纷习学日本刀法的同时,也有一些武家依旧在整理、习研着中国传统刀法的精粹技艺。明末的河北学者王余佑,品节高古,精通武技,著有多种兵书,其中《十三刀法》一书流存至今。“十三刀法共计一百零八势,……攻击杀手,进退高低,宽窄腾移,无不周备”,在具体习练中,则采用“主客对刀”的格斗训练方式,显然非一般以图美观的花套刀法可比。清初另一位颜李学派的代表人物颜习斋,同样是位通文精武的大家,尤擅刀技,他曾“折竹为刀”技败商水大侠李子青的故事,成为武术史上的美谈。
 
  2、剑法
 
  东汉之后,剑已不用于战阵,而逐步成为一种私斗或健身表演的武术器械。明代,民间习剑者不少,但能得其技者似乎不多。何良臣曾云:“剑用则有术也,法有剑经,术有剑侠,故不可测识者数十氏矣”,并列举了当时的“卞庄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五家剑技。此外,《江南经略》卷8中又列举了“边掣厚脊短身”一家,因而称“使剑之家六”。明代有些富有远识的学者,针对当时“剑法少传”的现象,开始注意搜集古剑诀和剑法。如唐顺之的《武编》中记有古剑诀十五句,并对有的剑诀进行了阐释。另外一位茅元仪,更是“博搜海外”,从朝鲜寻回了一部原由中国传出的双手剑谱。该剑谱“法势具备”(图),无疑是研究中国古代剑法的一份珍贵材料。
 
  俞大猷至友李杜的《征蛮将军都督虚江俞公功行纪》中介绍,俞大猷曾随民间武家李良钦“击荆楚长剑,法即得,良钦故批公手,公还与斗”,此言相当形象地反映了荆楚长剑的训练形式,一个“击”字透露出,这种剑技的训练重在双方相击,不是单练。而且,作为一种模拟性的敌我双方训练,所用器械也想必是较技用的代用剑。
 
  除了双手剑外,单手剑也同样是传统剑技中的重要形式。明末清初的吴殳昔年曾从渔阳老人学过剑,并称其剑术“只手独运捷于电”,可见是单手持剑。
 
  另外,他在《剑诀》中指出,剑为短兵,应以臂为柄,其进退关键在于足,故必须“足如脱兔身如风”,才能“三尺坐使丈八废”,足见吴氏剑技完全秉承了古代剑技“持短入长,倏忽纵横”的特点。还有,吴殳在《后剑诀》中强调,“剑器轻清,其用大与刀异”,故技术上,剑是“直行直用是幽元”,决不能像刀那样砍斫,说明吴殳深得用剑之道。
 
  3、枪法
 
  明清是古代枪法无论技术和理论都发展非常迅速的年代。枪在明代被尊为“艺中之王”,认为长兵技术“无逾于此”。当时枪法在民间的发展大致有以下诸方面:
 
  诸家枪法竞相争雄。枪法冠以姓氏名称,始于宋代,然自明代开始,各地枪法名目甚多,名家辈出。如“山东、河北各处教师相传杨家枪法”,河南少林寺有少林枪法,山东聊城有韩氏枪法,四川有峨嵋枪法,以及杨家枪、沙家竿子、马家长枪等,反映出民间枪法内容的丰富。不少人为了习得枪法正传,往往裹粮挟资四处求师学艺。像被时人称为“枪之近祖”的刘德长,初向少林僧习练少林枪,后又遍游各地,习学各家之长,终成一代大家。常熟武术家石敬岩也是喜习枪法,先是“博及诸家”,最后师从刘德长,痛下本源工夫而技臻上乘。清初的吴殳,也习练石家枪、马家枪、峨嵋枪等诸家之法,并好与“四方枪师为戏”而“绝少当意者”,故也名重江南。正是由于明清两代武术家们对枪法的苦练精研,故使我国古代枪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
 
  形成了兵家的“战阵之枪”和民间的“游场之枪”这两个不同的技术体系。众所周知,枪在冷兵器战场上是除了弓箭以外的最主要兵器,同时也是古代武术的主要器械。以“杀人勾当”为惟一价值取向的兵家之枪和以克敌制胜为主要价值存在的武术之枪,两者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但也存在不少差异性,这种共同点和差异性从一个侧面映显了古代军事武艺和武术复杂的文化关系。简单讲,施用于阵战之枪的技术特点和训练手段,都必须以陷阵作战为出发点。为此,戚继光提出军中习枪要“法欲简,立欲疏”,其训练中单人只练圈串、进退,随之即须“二枪对试,真正交锋”,其技术特点是“无过于大封大劈为最上”。而作为“两两相当”的游场之枪,是在战阵之枪基础上由“高人极深研几”而成,因此在技术上推崇的是“意思安详,如不欲战,俄焉枪注入喉,不敢动而罢”的“名士风流”,“游枪之枪以困死人枪而无以伤为善”。吴殳的以上这些论述极剀切地道出了当时兵家的战阵之枪和武术“游场之枪”的差异。毋怪乎清初江南学者陆桴亭认为唐顺之“其言谓一圈枪之功至十年,则亦艺师之言,非大将之言也”,而吴殳要在他的书中将那种“以硬犯硬”、“气力愤发”的枪技讥为“殆同牛斗”,并极力推崇“玄妙灵变”、“因敌成体”的武技之道。
 
  当然,明清枪家讲求“名士风流”的枪技,并不是说他们刻意“眩俗”的花式之法,而是要求痛下戳、革的“本源工夫”。戳、革两字,是明代刘德长、石敬岩诸人一再主张的枪法基础。据《手臂录》记,当时民间枪法亦有“须有虚势以济之”的舞势,但终以戳、革为基。当单练的戳、革有了根底后,则双方去其枪头,互戳互革,“欲相杀如仇怨焉”,因为“习时稍容情,即临阵无用焉”,充分反映出其枪法的技击旨趣。
 
  4、棍法
 
  明代以前的史料文献中有过关于棍法资料的记载,但缺乏系统的技法描述。至明代以降,各家棍法一时丛现,技臻妙际。明人王圻万历年间编的《续文献通考》中记当时“使棍之家三十有一”,如少林棍、梢子棍、连环棍、阴手短棍、赵太祖腾蛇棍、边栏条子、跨虎条子等。此外,别的史籍中还记有如青田棍、巴子棍、牛家棒等。茅元仪曾说:“名曰棍,南方语也;一名曰棒,北方语也”,而“条子”一言,多为西北语。由此可见当时习棍之普遍及棍法之丰富。在众家棍法中,少林棍技当属翘首。
 
  明时就有少林棍法得自神传之说,这固然不足为信,但《纪效新书》中称誉少林棍为“今之有名者”,稍后更有“棍宗于少林”之说。真正使少林棍名声播天下的,乃是明嘉靖年间在抗倭战场上屡败倭寇之战绩。嘉靖年间倭寇侵扰东南沿海,少林寺僧奉命征战,他们“俱持短棍,长七尺,重三十斤,运转便捷如竹杖”,以铁棍击杀贼寇,打出了少林棍技的威名。由此,少林武名也随之鹊起。
 
  尤其明亡后,少林棍僧也往往成为不少遗臣烈士希图复明的寄情所在”,故而慢慢演绎出了诸如“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嘉靖四十年(1566年),俞大猷奉命南征,因素闻少林棍名,特至少林寺求观棍技。可能是精擅棍技者都已外出征战或兵家的要求不同,大猷观后认为少林寺棍技“传久而讹,真诀皆失”。在住持要求下,大猷择两僧随他“出入营阵之中,时授(棍技)阴阳变化之诀”。三年后,两僧回少林寺,即以棍术禅戒广传寺僧。这段记载,从一个事例,充分说明了明代军事武艺对民间武术所保持的交融与影响。
 
  五、古代武术理论体系框架的基本形成
 
  明清两代是我国古代武术的繁荣期,而这种繁荣不仅表现在拳种、兵械的技术层面发展上,同时也反映在包括理论体系形成在内的整个武术文化形态的成熟上。这时期武术理论的发展大致有三个方面特点:借用古代太极阴阳五行和八卦理论学说及词汇,建构起了一个以阴阳五行学说为框架的古代武术理论体系。各家拳种事实上已形成了许多趋于相近的从择徒到训练等方面的理论共识。有关武术理论的论著不断问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传统武术的基本理论体系,是在这个时期得以构建的,人们常说的传统武术文化命脉,也是在这时期氤氲生成的,尽管其中裹挟了不少历史尘埃。
 
  1、武术理论与古典哲学文化的契合
 
  哲学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核心。中国古典哲学堪称是一座博大而精深的思想宝库,它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本关联点,再与三才、四象、八卦思想互补,从而形成了中国古典哲学的基本框架。这一哲学理论对天体地理和人事社会等都具有极大包容性,在这一哲学视野中没有一种事物不能从中寻找到各自的理论依据。
 
  作为中国文化子系统的武术,也必然受到中国古典哲学文化的浸润,并用这一哲学思想资料来阐释拳理,这是种文化规定,也是种历史必然。
 
  古代阴阳五行学说对武术理论发生影响,存在着前后的历史差隔。先秦时期,“阴阳”一词首先进入武术理论,《庄子·人间世》中已用“阴阳”一词来指称武技之变化,而“五行”思想在武术理论中的出现,则要晚得多。较早把五行学说引入到武术理论中的当推明代的唐顺之。唐顺之在《武编》前编中论述枪法时提到,凡枪以动静分攻守,“攻内有化,为斜。以金、木、水、火、土为正五行,……以勾、隔、劈、绞为外五行。”而在武术理论中运用阴阳五行学说进行系统阐发者,则是清代乾隆年间的山西王宗岳。
 
  进入清代,随着武术技术发展的日益成熟和文化积累,必然会产生出强烈的理论升华要求,因此,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任何一个层面都具有统摄作用的古典哲学文化对武术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清初,有些拳种如梅花拳已将“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易学理论吸收到拳谱中,虽然尚未与拳理相有机融契,但已表现出了一种理论走向。稍后,王宗岳在这基础上完整地借用宋儒阴阳五行学说的太极理论来阐发太极拳理。他在《太极拳论》中云:“太极者,无极而生,阴阳之母也”,同时在《太极拳释名》中把太极拳的进步、退步、左顾、右盼和中定配以金木水火土,称作五行,把掤、捋、挤、按、採、挒、肘、靠配以八卦,合称“十三势”。清代“太极拳论”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典哲学文化与武术文化的最终契合。由于王宗岳的拳论是汲取了一种相当成熟的文化成果而形成的拳技理论,所以一经流播就被奉为经典之论,并对后来传统武术的理论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2、明清时期武术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
 
  武术理论发展至明清之际,各拳种之间基本上已形成了一个在许多方面都基本趋于相同的理论认识,具体反映在师徒传承、训练过程及价值认识等方面。
 
  师徒传承是农耕社会中武术发展的最基本传承方式。在这个问题上,明代以前仅有一些相关记载,而到明清,则已大体形成了对习武者和为师者两方面的理论要求。
 
  在关于选择传人的问题上,明代峨嵋枪传人程真如提出了“谈玄授道,贵乎择人”的主张。从林林总总的材料中不难看出,当时对求艺者的要求首先是道德状况,其次是身体条件。清初黄百家的《内家拳法》中写有针对传人的“五不可传”:心险者、好斗者、狂酒者、轻露者、骨柔质钝者。显然,前四个条件均指传人的道德状况而言,后一条是指身体条件而言。清后期的“杨氏传抄太极拳谱”中也列有“八不传五可授”,具体内容也基本上是从正反两方面对择徒的道德要求。尽管在有些拳种理论中也提及一些对传人的身体条件或悟性方面的要求,但远不如道德内容那样具体明细。
 
  在对“徒”提出种种标准之时,另外也对传承中的“师”的地位、作用和要求有了相当的理论认识。戚继光把习武中能否确立“师道”,看成是习武者能否有成的一大关键:“敬习之道,先重师礼,……师道不立,则言不信,教不遵,学之不习,习而不悦,师道废而教无成矣”。由于“师道”的确立与否,首先在于为师者个人的道德修养,因此人们也对“师”的道德提出了种种要求。比如,戚继光对那些“一技在身,如藏至室,便不肯尽其法以诲人,且或需索供养,以厚薄为是非”之流的惟利是图现象提出了批评。进入清代,有的拳门还以门规形式,提出对为师者的种种要求。如清初梅花拳早辈传人杨炳的《习武序》中就订有关于对师的“规矩”:“凡传教之师,断不可重礼轻艺。苟授匪人,败名伤德”,强调对为师者的义利之辩,并且还规定,作为师在传技过程中除了技艺的传授外,还须负责对徒的道德教育,“务要他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道。”
 
  在训练方面,明清时期已相当成熟地提出了有关训练阶段、训练方式等一系列理论观点。在训练阶段上,明清之际吴殳的《手臂录》中已涉及了习武中的三个阶段问题。他在论述枪法训练时说,开始阶段务使重实阔大,继而渐渐轻虚紧小,最后以求平淡脱化。在理论上正式提出习武三个阶段的是清乾隆时期的王宗岳和苌乃周。王宗岳在他的《太极拳论》中总结道:拳技“虽变化万端,而理惟一贯,由招熟而渐悟懂劲,由懂劲而阶及神明”。差不多同时的河南苌乃周,在其苌氏武技理论中提出了“炼形合气,炼气归神,炼神还虚”的习武三部曲。后来形意拳理中的“炼精化气,炼精还神,炼神还虚”,显然直接受此影响而来。
 
  在训练方式方面,明代武术家们提出了“拳为武技之源”的理论,清代同样认为拳乃诸技之本,拳成,则器械不难矣。习练武术由拳开始,这是中国传统武术训练过程中的一个基本式样。毫无疑问,由于不同文化背景使然,世界上每个民族对武技之道都有各自的认识和实践,以拳法为诸艺之源,而在训练中又以套路为入门之法,则集中体现了中国武术的文化特点和实践方式。套路是传统武术的主要训练形式。从历史的角度看,没有套路也就失去了中国武术的系统发展。明清时期的武术理论对于套路的训练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明人曾指出:“不有成法相授,能身臂指使动如意乎”?故程宗猷的《单刀法选》中将本来并非套路形式的日本刀法按中国方式编演成套,目的是为了“犹恐临敌掣肘”便于平时练习。当然,武术套路的形成与发展,是在军事武艺基础上又不断受到古代舞蹈、戏剧等多种文化的影响,因而吴殳明确指出,套路创编“须有虚势以济之,不可兼贵实用”。由入规矩的招式训练到脱化神明的实用技击,是传统武术训练的主旨所在,《阵纪》的作者特地指出,习武当精而能变,不能为法所泥。对此,各家拳种有着各自的许多训练环节,其中最为至关重要的,即是追求“体中之用”的实战训练,也即戚继光所再三强调的“既得艺,必试敌”,这里的“试敌”,即指双方的较技。戚氏此论,得到了明清以来各家拳种的一致认同。
 
  明清时期武术理论的长足发展还反映在人们对武术价值认识的深化。随着武术与军事武艺两者不同文化特点的日益明显,武术价值体系中除了技击功能之外,其寓有的健身、养性功能在观念认识上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对于习武活动中的健身、养性,前代的一些资料中也有所提及,像调露子的《角力记》中开宗明义指出,角力是种宣勇气、量巧智、远怯懦、成壮夫,“使之能斗敌,至敢死者”的活动。但明清时期人们对此的认识更深刻,也更普遍化了。如清初著名的颜(习斋)李(恕谷)学派,一贯倡导文武并重,以习武为健身修性之道是该学派的一个显著特点。另一位学者龚炜,在其著《巢林笔谈》中明言其习武乃“遣豁不平之怀,洗涤酸腐之胃,卫身虽拙,而吐气自豪”,显然是种气节砥砺。《清史稿·曹竹斋传》中记乾嘉时的曹竹斋云:“拳棒,古先舞蹈之遗也。君子习之,可以调血脉,养寿命”,如同稍后陈式太极拳歌中所说的“详推此意终何在,延年益寿不老春”,突出的也是习武的健身价值。这类观念即使在清廷官府对视为异端的民间结社,也有鲜明表露,许多人“自幼习武,……因要练劲”,习拳“不过想长气力的意思”。
 
  须要说明的是,对于武术健身、修性的重视,并不意味着人们对武术技击价值的追求发生了弱化,而是反映出当时人们对武术所具有的多元价值的认识更清晰了。因为技击、健身、养性三者,本来就是传统武术文化中三个密不可分的价值构成,技击历来是武术文化中的主体价值,健身、养性是在追求这一主体价值的实践过程中体现出来的。
 
  3、明清时期的主要武术论著简介
 
  (1)《武编》
 
  《武编》是明代著名军事家、武术家唐顺之所编著的一部兵书。该书分前后两集,前集6卷,后集4卷。前集中有关于牌、射、拳、枪、刀、剑、锏、扒、镋等武艺方面的内容十二篇,其中有不少是非常珍贵的武术资料,如对于当时拳械活动及腿功训练方法的记述,较早地运用五行理论阐释枪技等。此书收入清代《四库全书》,1989年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出版的《中国兵书集成》也将其编录其中。
 
  (2)《剑经》
 
  《剑经》一文是明代著名军事家、武术家俞大猷所撰。该文收于俞大猷的《正气堂集》中。文名“剑经”,事实上是俞大猷根据自己长年习棍所得而编著的一份棍法资料。文中对棍的技击特点、训练要求等进行了独到的解释,其中也记录了当时一些难得的其他有关资料。俞大猷的《剑经》一经问世,立即受到了社会的推崇。戚继光在他的旷世之作《纪效新书》中将其全部收录,并称习棍“必如总戎公俞虚江之法”。茅元仪的《武备志》中收有其文,1984年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少林寺资料集续编》中也收有其文。
 
  (3)《纪效新书》
 
  明代军事家戚继光所编著的《纪效新书》,是一部充分反映戚继光军事思想的著名兵书,对于今人研究古代军事史、明代兵制等,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这部书中,同时也辑录了不少有关古代武术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大约有两部分:一是零散的记述,二是一些专门篇章,如《长兵短用说篇》、《短兵长用说篇》及《拳经捷要篇》等。《纪效新书》明清以来公私书家多有收录。1988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了马明达的点校本,1996年中华书局也出版了由盛冬铃点校的《纪效新书》。
 
  (4)《耕余剩技》
 
  《耕余剩技》是由明代著名武术家程宗猷编撰的一部武术专著。全书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少林棍法阐宗》卷、《长枪法选》卷、《单刀法选》卷及《蹶张心法》卷。程宗猷的棍法得自少林僧洪转、广按师徒,刀法得自浙人刘云峰所传之日本刀法,枪法乃传自河南李克复。此书对于我们研究明代武术发展,尤其是明代少林武术概况,具有重要价值。《耕余剩技》明天启年间即有刊本,后世比较常见的本子是1926年吴兴周氏言言斋改名为《国术四书》的影印本。
 
  (5)《手臂录》
 
  《手臂录》是明末清初文武学者吴殳所著的一部重要武术专著。在内容上,该书除《单刀图说》、《诸器总要》、《叉说》、《大棒说》、《剑诀》、《双刀歌》等外,其他均为枪法之论,故此书基本上是吴殳的一部枪法专著。吴殳明末时师从常熟枪师石敬岩习练枪法,后又“广而求之”,随他人习研过少林枪法、马家枪法、杨沙两家枪法,最后得授峨嵋枪法。在此书中,作者还附录了少林僧洪转所传的《梦绿堂枪法》和程真如的《峨嵋枪法》。吴殳不仅对枪法深有研究,也习练过其他兵械。他曾从渔阳老人习学剑术,从天都少侠项元池学过双刀等,许多资料亦为其他有关著作中所仅见。《手臂录》一书清代的《借月山房汇钞》、《泽古斋重钞》等中均有收录,民国时期曾被编入《丛书集成初编》中,1989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孙国中增订点校的《手臂录》。
 
  (5)《内家拳法》
 
  《内家拳法》是清初学者黄百家著。黄百家是明末著名学者黄宗羲之子,年轻时曾师从内家拳传人王征南习学拳法,入清后弃武读书,其间征南仍为其讲述拳法之要。征南死后七年,黄百家追思昔年所学,特著此书。《内家拳法》中记有该拳种对传人的要求及其拳诀和应敌打法若干、穴法若干等内容。因黄百家后此拳不见著述,故该书是目前见到的惟一一份有关明清时的内家拳法资料。清代的《昭代丛书》别集中收有该书,民国时期唐豪的《内家拳研究》及1929年上海大声书局出版的《拳经》中均收有此文,1985年由中医古籍出版社整理再版的《拳经》中也附有此内容,不过多有脱漏讹舛。
 
  (6)《苌氏武技书》
 
  《苌氏武技书》是由清乾隆年间的苌乃周所编著。该书原为抄本,1932年由徐震整理重编出版。苌乃周是河南汜水县人,自幼喜武,曾随人习学拳、枪、剑及棍诸技,后又周游四方,学乃大成。该书从卷1至卷5,皆言拳法拳理,并多以阴阳学说予与阐释之,还提出了内外兼练的重要性,卷6为枪法、猿猴棒及双剑法。《苌氏武技书》中的拳理对后来不少拳种如梅花拳、形意拳等拳种理论产生了很深刻的影响。1990年上海书店也影印出版了该书。不过近代以来刊行的《苌氏武技书》内容显然有脱漏之处。
 
  (7)《太极拳论》和《十三势解》(又名《太极拳释名》)以上两文是清代王宗岳编撰。王宗岳,清乾隆年间山西人。在这两文中,作者将中国古典哲学中的太极、阴阳、五行、八卦诸说,有机地与太极拳理相融契。这种融契不但使其成为古代太极拳理的经典之论,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古代武术理论与古典哲学文化的最终结合。从王宗岳阐发的拳理看,其中既有他继承前人的理论成果,也有他自己对此的发展。王宗岳的这两篇太极拳论,是咸丰年间经武禹襄之手,特别是经李亦畲手写本的公开传抄而广为流传的。1991年由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沈寿点校的《太极拳谱》,对此阐释甚详。
 
  (8)《拳经拳法备要》
 
  《拳经拳法备要》两卷,旧题张孔昭撰,曹焕斗注。不过据张在《拳经·序》中所写可知,张孔昭所述主要是依据一位叫张鸣鹗所传之《拳经》。此事在曹焕斗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为此书作的“序”中也有提及,并云,是他将《拳经》“详为解释,并图各像式”。可见,后人所见到的《拳经拳法备要》一书,实际是合张鸣鹗、张孔昭和曹焕斗三人之作而成之。内容上,该书论及了身法、步法、手法、眼法及呼吸等方面,并提出了对劲力的训练要求和对择徒传人的原则等。由于该书末录有“少林寺短打推盘步法”及拳式图中绘有“少林寺玄机和尚传授身法图”等,故《拳经拳法备要》也被后人称为“少林宗派”。查玄机为明末清初少林寺武僧,崇祯四年(1631年)立的《重修少林寺横翠亭记》上载玄机曾任少林寺都提举。另,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的《凝积改公塔记》中,亦有玄机之名。《拳经拳法备要》旧时多以手抄相传,民国期间坊间曾有印本,1988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了由孙国中整理的标点本,并改名为《少林正宗拳经》。
    [责任编辑:武术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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