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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三国时期

2015-07-31 22:30:03  来源:武术河南

   公元前221年,秦王朝统一六国,结束了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政权。由于秦政权实行残酷统治,故激化了社会矛盾,尽管它为了防止六国贵族的再起和人民的造反,曾下令收缴天下兵器,以禁民间执兵习武,但并没有挽救它最终灭亡的命运。公元前206年,刘邦和他的文臣武将们经过多年征杀,建立起了汉王朝,史称“西汉”。汉代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东汉末年,社会矛盾尖锐,群雄蜂起,逐步形成了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中国历史进入了三国时代。武术,就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也体现出它新的发展特色:武术活动内容丰富多样;武术活动呈艺术化发展趋向;理论形式上出现了口传身授的“秘诀”、“要术”及专门性理论著作,并且已涉及“武德”的问题。

 
  一、秦、汉时期的角抵手搏活动
 
  (一)角抵的形式与内容
 
  在秦王朝统一六国之前,诸侯们“以为戏乐,用相夸示”的角力活动,经过秦王朝完成统一大业后的“车同轨,书同文”的政治变革,正式更名曰“角抵”。从此,“角抵”一词屡屡见于我国的古代史籍中。由于角抵活动是从先秦诸侯作为“戏乐”的角力活动发展而来,因而在秦代,这种“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的活动,主要也是在宫廷内进行。《史记·李斯列传》中记“(秦)二世在甘泉,方作角抵、优俳之观”。将角抵与优俳并连一起,足以说明角抵活动本身所具有的观赏性。关于秦汉时期的角抵形式,《史记》和《汉书》中有不少学者曾进行过注释。东汉学者应劭注“角抵”云:“角者,角技也;抵者,相抵触也。”颜师古进一步证曰:“抵者,当也”,即抵抗之意。而文颖则明确指出:“角抵者,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可见,秦汉时的角抵并非是种单一的活动形式。关于这点,我们可从现有的一些秦汉文物中窥得当年的角抵情形。1975年在湖北江陵县凤凰山秦墓中出土了一把木梳,上面绘有一幅角抵图:图上绘有三人,都是束发裸身,下着短裤,左边一位像是执事之类(腰束白带者),右边两人(腰束黑带者)正作格斗状。一人左弓步,出右手;另一方则出右步,
 
  以左手破其攻势,右手直打其中线,被击者头略略后仰。寥寥数笔,便将其格斗时的刹那情景描绘得神形栩栩。从人物的装束及画面上所绘的布幔看,当是官家皇室内的角抵场面。另外一幅河南省密县打虎亭二号东汉墓壁画上绘的角抵图,则是两位束发裸身的魁伟力士对峙而立,相互注视对方。虽然摔跤还是搏打尚不得知,但同样体现出了“两两相当,角力、角
 
  技艺”的活动特征。
 
  汉初的几十年,是社会经济逐步恢复、发展的时期,尤其到了汉武帝时,更是呈现出一种繁荣景象。社会经济的繁荣,有力地推动了各类文化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汉代的角抵有了新的发展,它在原来“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的基础上,还吸收了其他活动内容,从而形成了一种规模宏大的综合性文体表演—角抵戏。角抵与角抵戏是两个既有一定文化关系,又有各自内容特点的活动形式。根据史料,汉代的角抵戏除了一些两两相当的武术表演外,更多的是包括了各种舞蹈、杂技、幻术等内容,前人注角抵戏“盖杂技乐也”,也有人称此为“大角抵”或“角抵奇戏”。《汉书·张骞传》记“大角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东汉人张衡《西京赋》中所写的“临迥望之广场,程角抵之妙戏”,也是指这类活动。稍后晋代的《西京杂记》中有段记载,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的角抵戏对武术的文化影响有一定帮助:
 
  古时,事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术,能制蛇御虎,佩赤金,刀以绛绘,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及衰老,气力羸惫,饮酒过度,不能复兴其术。秦末,有白虎现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厌之。术既不行,遂为虎所杀。三辅人俗用以为戏,汉帝亦取以为角抵之戏焉。
 
  很显然,这一角抵戏有具体的故事情节,在表演形式上似乎也符合“两两相当”的要求,其中一人执刀扮演黄公,一人扮演白虎。但它与各尽所能“角力、角技艺”的角抵并不相同,因为其活动过程是预设的,即执刀的黄公要被白虎所制。其程式与后来武术对练套路中的“空手进刀”极为相似,不过它具有情节性,可能更强调舞台艺术的表演,所以“东海黄公”在有关中国古代戏曲史研究中一般被视为最早的戏曲剧目。同时,通过这一点我们也不难看出,这类戏剧活动对武术产生的文化影响作用。
 
  汉代将一些歌舞、戏剧或杂技等表演形式称为“角抵戏”或“百戏”,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延续了很长时间,后来的各代史籍中也不乏记载。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古代的角抵(相扑)与角抵戏(百戏)有一定关系,但两者显非同一活动形式。从资料的记载看,角抵是一种既有一定观赏价值、但又具有一定实战意义的“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的竞技搏斗,而角抵戏则是种包括多种歌舞、戏曲、杂技及幻术等在内的“杂技乐也”。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汉书·武帝本纪》中所记的“(元封三年)春,作抵戏,三百里内皆来观”,乃指
 
  “鱼龙蔓延”之属的角抵戏,而非什么汉代的“打擂”活动。
 
  (二)手搏的技术特色
 
  在汉代,个体性的徒手搏杀之技称为“手搏”或“弁”(卞)。《汉书·甘延寿传》引孟康注云:“弁,手搏也。试武士用手搏,以手搏固实用之术也。”手搏与角抵是何种关系,古人对此的认识并不一致,如有人曾认为,“手搏为卞,角力为戏”。宋代学者王应麟在《汉书艺文志考证》中,曾注手搏即是角抵。虽然从活动的特点看,两者并非为同一概念,但也难以否认它们之间的相连关系。因此,“手搏”固然是徒手搏杀之技,但“角力”或“角抵”,决非单一的竞力活。对此,唐人曾明确指出,“其后,人通以角胜之戏为角抵焉。或独以两人竞力为角抵,非也”。
 
  《汉书·艺文志》中记有《手搏》篇,被列为“兵技巧”类,什么叫“兵技巧”呢?作者班固说道:“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很明显,这里说的“技巧”是指一种训练形式,通过这种训练形式,是为了活动手足,以便更好地进行各类器械训练,并且同时积累起一定的技击方法与经验,从而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严格讲,徒手搏斗之技在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中并无多大的实用价值,手搏训练对于披坚执锐的军士来说,主要是“习手足”,以便器械的使用。明代著名军事家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习拳是为了“惯勤肢体,活动手足,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的观点,与前者是一脉相承的,并一直深深地影响着整个传统武术的训练理论。
 
  手搏,作为一种“手对战”之技,在方法上必然以“击”、“打”为主,但至战国末年和秦汉时期,手搏已呈现出多样化状态,打法已相当精巧。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记战国末年的秦国法律规定,“以兵刃、投梃、拳指伤人,捪以市。”其中所言的“拳指”,有的学者认为即是“拳掌”,“反映了拳、掌概念的普及化”。汉代,手搏的内容更为丰富,已形成了一个多种打法、手足并用的技术体系。关于打法,可从许慎的《说文解字》“手”部中窥得一斑。如批,反手击也;摮,旁击也;挨,击背也;捭,两手击也;,刺也;,过击也,捣头也等等。关于腿法,班固称手搏是“习手足”,显然寓含腿法练习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汉代的手搏技法中已有了“拿法”,也即一般所谓的擒拿术。上文提到的金日用“捽胡”技法将莽何罗擒获,而捽胡,就是一种以控制对方头颈为主要特点的擒拿格斗术。
 
  汉魏时期,手搏活动不但作为一种军事技能存在,善此技者经过考试能得以升迁,同时也受到其他社会人士的喜爱。《汉书·哀帝本纪》云哀帝“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射武戏”,这是指在统治阶层的开展状况;左思的《吴都赋》中说吴国人喜欢“翘关、扛鼎、拚、射、壶、搏”,“拚”,即“弁”的异写,反映了手搏活动在当时拥有的广泛民众基础。
 
  二、汉代、三国刀剑技艺的发展
 
  (一)剑术的衍变
 
  青铜剑在战国时期是军中的主要短兵装备并一直延续到秦代。在陕西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曾出土了一批青铜剑,其长度大约在81--94厘米之间。另一图西汉墓壁画长剑图方面,战国时期铁剑也已出现,至秦末汉初,铁制剑逐步取代了青铜剑。同时,由于当时冶炼技术的发展,使剑的韧度大大提高,故使得剑身加长成为可能。应该提到的是,战国开始,还出现了一种长柄剑(又称长铗,铗即剑柄),长柄剑要比短剑更具威力,既可刺,又可双手挥杀,充分体现出“一寸长,一寸强”的优势来。在战国末年的荆轲刺秦王中,荆轲拿的就是一把一尺八寸的铁剑,而秦王所持是把七尺长剑。按先秦长度换算,荆轲的剑不足36厘米,而秦王之剑约1。4米左右。如前人评曰,荆轲的“尺八匕首不足恃”,而秦王之胜,“介七尺之利也”。长剑的威力通过这一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而充分表现了出来。
 
  然而,在骑兵纵横驰骋的战场上,由于马速很快,杀伤敌人主要靠挥臂劈砍,这样一来,双刃的剑就不如厚背薄刃的刀来得便利,而且不易折断。因此,西汉时期开始,一种环首铁刀逐渐出现在军事战场上,并同时把剑从战场上慢慢排挤出去,从而使剑基本作为古代社会中的一种私斗兵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习练剑术在汉代是很普遍的事,这从两个方面可以证实。一是在统治集团、士大夫阶层普遍开展。淮南王刘安在当太子时,就好击剑,学了一阵子后,自以为无敌,听说有个叫雷被的郎中善剑,召来比武,雷一再谦让,最后误中太子。显然,这种斗剑已寓有比赛成分。另外,像司马相如、东方朔等人,年少时都好习学剑术。剑在当时被称为“君子武备,所以卫身”。有块山东嘉祥县出土的汉画像石上,真实地刻画了一幅“斗剑图”。图中两对剑手正在交锋比试,而两边各有四人拄剑相列。
 
  其次是在民间的习剑击剑之风也很盛。《汉书·地理志》记,“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东汉时,豪强地主往往“养剑客以威黔首”,此类剑客多半是以其剑术寄食于豪强者。从资料来看,当时的习剑已很讲究剑技的师承与方法。东汉王充的《论衡》中说:“剑使之家,斗必胜者,得曲城、越女之学也。两敌相遇,一巧一拙,其必胜者,有术之家也”。
 
  历史上,中国武术的延绵主要由师徒传承的方式来进行。关于剑技的师承,东汉初期王充的《论衡》一书中仅提到了曲城、越女两家,而到了东汉末,依曹丕的《典论》所记,剑术已“四方之法各异,惟京师为善。”曹丕从小就跟随多位剑师学习,最后随一位名叫史阿的河南人习练,尽得其法。
 
  曹丕的《典论·自序》中还生动地记述了昔年他与奋威将军邓展进行的一场剑技比赛,这对了解汉魏时期的剑技来说,是段非常重要的记载。说的是有次曹丕与平虏将军刘勋和奋威将军邓展一起饮酒。由于曹丕常听说邓展善徒手格斗,又通晓多种兵械,甚至还能空手入白刃,因此曹与邓两人谈论了很长时间有关剑术的话。谈论中曹对邓说,你所谈的剑法未得真传。当时大家饮酒饮得两耳发热,正在吃甘蔗。于是两人便以蔗为杖。比试中,曹三中其臂,旁边的人看了大笑。邓心中不服,要求再比。曹丕知道邓展想取其中线,故意贸然深进,似乎给对方一个破绽,待引得邓迎前时,曹乘机后移步法,击中邓之前额。对于曹丕的高超剑技,周围的人很感惊奇。曹丕对邓展说:“我希望邓将军能将以前所学丢弃,重新练习真正的剑道。”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其一,这是种“两两相当”的竞技比赛,并非军事阵战。其二,比赛用具以蔗代剑,是种单纯的技艺验证,这与《庄子·说剑》中所记述的情况有了根本区别。其三,习练剑技须入正道,否则难得真谛。
 
  除了这种“两两相当”的格斗较技外,在当时舞蹈文化的影响下,剑又向飘逸典雅的“剑舞”发展。此外,在东汉谶纬神学的影响下,剑开始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成为一种能昭告凶吉的神物。据说东汉光武帝刘秀未贵时在南阳鄂山曾得一剑,文曰“秀霸”,后来刘秀果然得天下。这一风习显然已远离武术的文化本质,而成为一种君权神授的文化象征。
 
  (二)刀术的兴起
 
  刀与剑在军事活动中的更替,并不是在朝夕之间内完成的,而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但刀作为军队中的正式装备,起于汉代则是无疑的。近人周纬的《中国兵器史稿》中云:“重刀之习,起于汉代。”事实上,两汉时刀不但开始在军队中成为主要武器装备,社会上佩刀习俗也开始出现。据记载,当时许多大臣、将军等都是佩刀而非佩剑,出土的东汉晚期墓中的一些农夫俑,也都佩带环首铁刀。由于资料的缺佚,目前尚难对汉魏时期的刀法技艺进行具体描述。但按照一般理论推测,厚背薄刃的刀取代双刃的剑,象征着短兵实战技艺进一步向“砍劈”的方向偏重。因为在骑兵快速冲驰下,士兵掌握“砍劈”的技术显然要比掌握“推刺”的技术来得实用有效,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兵械的使用寿命。
 
  环首铁刀在汉代兴起后,不久就通过朝鲜半岛传到了日本。1962年,在日本奈良天理市的古墓中发现了一柄东汉年间中国制作的环首铁刀,刀身镌有“百练(炼)清刚(钢),上应星宿,下辟不祥”等金错铭文。把刀作为随葬品,证明墓主生前对它的喜爱。另据《日本武器概要》所记,日本各地曾有不少汉刀和日本对汉刀的仿制品出土。可见汉刀传入日本,对日本刀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然,汉代铁刀传入日本,主要是通过民间渠道,而以官方邦交输入日本,则是在三国的曹魏时代了。公元236年,日本邪马台女王卑弥呼曾派遣官员来中国通好,当时的魏明帝热情接待了这些友好使者,并回赠了一批珍贵礼物,其中包括“五尺刀二口”。其后,两国使者来往不断,魏国的每批馈赠礼品中也总是有刀。另外,像被日本至今称为“国技”的“剑道”,其名也出自汉代。这些情形说明,汉魏时期,中国刀剑文化对于日本的影响是十分久远的。
 
  三、其他兵械活动
 
  (一)长兵与短兵
 
  汉代军队中的长兵主要是戟和矛,尤其由戈发展而来的长戟,是汉代军队中最主要的兵器。但到了三国时期,矛大量见于记载,显然已开始取代戟的地位。矛的技法主要是刺。蜀国名将张飞就是善于使矛,史书上记他在当阳长阪“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曹兵“皆无敢近者”。矛又称“矟”或“槊”。马上使稍又称“马矟”或“马枪”。
 
  棍的使用在先秦材料中曾有记载,如《吕氏春秋·贵卒》中记中山勇士“衣铁甲,操铁杖以战”,然秦汉时却不多见。秦末陈胜、吴广农民起义中“斩木为兵”用棍作战,实出于无兵械可用的原因。有意使用木棍作战的,见于《三国志·吴志·贺齐传》中。讲的是贺齐有次受命出征讨伐,在作战中为了需要,特地挑选了“有力精卒五千人为先登,尽捉白棓(棍)”,最后攻入了敌阵。
 
  此外,汉魏时期的长兵在史料中还有“长刀”、“斧”等,但由于记载过于简略,因而难以对其进行具体的说明。
 
  短兵除了上文提及的刀、剑外,还有盾与短戟等。盾,又作“楯”,是古代战场上一种与短兵相配的防卫兵器。在弓矢和长兵面前,要持短兵贴身近战,如无盾牌,几乎不可能。因此,一手执盾,一手执剑(刀),防中有攻,攻中有防,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技艺。鸿门宴上,樊哙带剑拥盾闯入军门,拿着长戟的卫士欲阻拦他,“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寥寥数字,盾的用法被勾勒了出来。一直到明清,刀盾组合仍是古代军事武艺中的重要构成之一。
 
  短戟,汉魏之际有单、双之分。双戟又名“持复”或“坐铁室”。曹丕《典论》中说他“少晓持复,自谓无对”,又注曰“俗名双戟为坐铁室”。后来又向河南淮阳人袁敏学习单戟,“以单攻多,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对自己武技较为自负的曹丕,对他这位单戟老师却十分推崇,云:“先日若逢敏于狭路,直决耳”,意思是随从袁敏习技时,每与他交手试技,常常败北。
 
  (二)艺术化的兵械活动
 
  早在先秦史料中可以看出,西周、春秋时期的击刺之术因受到“舞”的深刻影响而形成了“象舞”、“万舞”;至战国时期,又从原先的讲武中分化出了“两两相当”的角抵活动,成为统治者的享乐消遣。而到了汉代,角抵活动更在广泛吸收了如舞蹈、音乐、杂技、戏剧和幻术等艺术内容基础上,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角抵戏。这种发展趋向对于汉魏时期兵械活动的艺术化发展,无疑会烙上一道深深的文化印记。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是一个大家熟知的典故。鸿门宴上,项庄以庆寿为名,为项羽、刘邦舞剑,而意在刺杀刘邦。值得注意的是项庄舞剑前所说的话,曰:“君王与沛公饮,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由此可见,当时军中饮酒以舞剑助兴,并非是件稀罕之事。类似情况在别的史料中也有反映。《三国志·吴志·甘宁传》中记吴国大将凌统一直心怨甘宁曾杀其父。有次凌统正好与甘宁、吕蒙一起饮酒。饮到酒酣之际,凌统起身以刀舞,甘宁也随之起来曰“宁能舞双戟”,吕蒙一看双方之舞都有所图,便一手持刀,一手持盾,将双方分开。这段记载中所提及的“刀舞”、“双戟舞”,显然是种非军事性的个体性表演,反映了汉魏时期兵械活动的一种新发展。
 
  除了史料记载外,类似这样的兵械活动在一些汉画像石上也不乏可见。如两幅江苏铜山和徐州汉墓出土的画像石所刻画的“比武图”,当是在统治阶级内部进行的表演性击刺活动。
    [责任编辑:武术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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